2015贵州贵阳市“双跨”选调科级领导干部31人公告
3.职位调整或取消。资格审查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市选调办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选调计划数减少的,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进行改报;选调计划取消的,由用人机关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2015年6月8日9:00—16:00。
4.制作发放准考证。各用人机关在6月10日前完成笔试准考证制作,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笔试与成绩公布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15日内,用人机关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选调计划数1:3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机关经与市选调办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用人机关于6月29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由各用人机关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演讲答辩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业务水平测试。用人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考察测评
各用人机关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测评对象。考察测评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选调计划数。用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面试人员可以全部作为考察测评对象。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要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德”的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等情况,同时还须查阅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事项报告和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考察测评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同一职位考察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和综合测评。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1.确定拟选调人员。用人机关党委(党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用人机关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市选调办研究同意后,可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2.公示。用人机关将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分别在本部门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公示期满,按照公务员管理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原任职务与拟任职务相当的,可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机关根据其德才条件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双跨”选调工作由市选调办公布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贵阳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gzgy.lss.gov.cn)发布。各用人机关具体负责的报名、考试、考察等有关事宜,由用人机关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本公告由市选调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51—87988909
市人力资源社会局人力资源市场处:0851—87988558
原标题:贵阳市2015年“双跨”选调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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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