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8人】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5921318(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一附院:张老师;0371-66221540
二附院:王老师;0371-60908822
三附院:孙老师;0371-65962418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6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