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和田地区三支一扶考试大学生招募公告【招200人】
(四)公示
7月下旬,由和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通过“和田信息网”、“和田就业服务信息微信公众平台”及各县市人资力资源和社会 局张贴公示等途径,对报考人员的成绩情况按照报考岗位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拟招募人员的资料上报自治区审核。
(五)体检和岗前培训
8月中旬,按照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和内容,组织对自治区审核通过的拟招募人员进行体检、岗前培训和上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待遇和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350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从各县(市)就业专项资金中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统一购买。各县市也可结合实际为“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从2016年起,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五)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专设部分岗位进行定向招录招聘。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可按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七)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 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被招募的大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为确保此次招募考试公正、公平,整个招募过程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903-2069143
咨询服务电话:0903-2069274
原标题:2016年和田地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6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