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洛阳洛龙区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公告【招33人】
4.笔试成绩于2016年9月10日后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龙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查看。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卫计委配合,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直接参加面试。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限药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信息管理6个专业),可以直接考核招聘。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
2.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应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五个方面),以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因应试者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1:2的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小于或等于聘用应试者人数,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5.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 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区卫计委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备案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卫计委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备案。备案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坚持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措施
(一)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经费。
(二)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四)对于纳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区人社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的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对于服务期间未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六)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七)各乡镇卫生院对特招到的本科生、专科生提供必要的周转房等基本生活。
(八)笔试命题、试卷印制和阅卷费用、面试命题、试卷印制、评委费用以及试卷运输、笔试、面试的组织实施费用由区财政予以。
(九)本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洛阳市洛龙区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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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洛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