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冬季福建上杭县遴选县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人】
2、个人申请: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包括未确定为面试人选及参加面试后未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如符合空缺职位的资格条件等规定要求,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填报《调整报考职位申请表》(考生可从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每位考生限报1个空缺职位;已确定为相关职位面试人选但未参加面试的,不再确定为空缺职位面试人选。
3、人选确定:按照填报《调整报考职位申请表》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空缺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人选;相关职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资格复审:确定为空缺职位面试人选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5、参加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相应的面试,空缺职位的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及体检考核对象确定等按上述相关办法和要求进行;如相关空缺职位中,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的人数未超过该职位空缺招聘数、且面试人选在已参加的面试中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可直接确定为该空缺职位的体检考核对象,成绩未达70分的,须参加相应的空缺职位面试。
6、遴选单位经空缺职位面试结束后仍有缺额且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可由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上杭县医院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缺额职位统一在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考生本人的自愿申请,在参加空缺职位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且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等规定要求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缺额职位的体检考核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1、体检办法:
(1)体检按照《福建省人事考试通用规范(试行)》(闽人发〔2008〕168号)等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统一组织实施,不按要求参加所确定遴选职位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遴选资格,不再确定为其他遴选职位的体检对象。上杭县医院遴选职位的体检对象分别由上杭县医院自行组织体检工作。上杭县妇幼保健院等遴选单位职位的体检对象体检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体检。
2、 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其中: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进行复检;
(2)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3)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提交复检申请,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安排考生复检;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对相关体检对象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女性体检对象因怀孕不能进行相关体检项目检查而造成体检医院无法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的,对其实行延期体检,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与体检对象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体检对象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可进行体检时,经本人书面申请,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未进行体检的,按自愿放弃本次遴选资格处理。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遴选。
4、相关职位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职位按相应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因怀孕延期体检的女性体检对象,如延期体检不合格,不再顺延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根据职位分别由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上杭县医院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拟定录取人选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上杭县医院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各职位拟录取人选,书面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
(八)公示
1、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合格的拟录取人选,在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录取的,确定为录取人选,由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上杭县医院将有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
(九)办理调配手续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同意后,录取人选原则上须在30天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完调配手续,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录用资格,相关职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五、相关待遇
遴选人员按各遴选单位的编制性质确定为我县相应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遴选、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遴选人选在办理正式调配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聘用相关问题的,将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如遴选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之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
(二)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纪律,规范遴选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遴选资源的不诚信行为,也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试诚信档案。已领取面试通知单却在面试当天无正当理由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被确定为遴选人选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三)本次考试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遴选的咨询电话为:0597-3316695(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监督电话为:0597-3316690(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组)。
(五)有关本次遴选的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考试相关信息,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遴选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原标题:关于2016年冬季公开遴选县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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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冬季遴选上杭县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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