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招聘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7人】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防政发〔2009〕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港口区基层医疗机构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公开招聘符合岗位需求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7日-1998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四)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11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期休息);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卫计局五楼502办公室(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龙山南路);
4.联系人:黄红群、郭颜;
5.联系电话:0770-2860889;
6.报名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原件核验后退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另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份。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在聘用后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