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广东惠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6人】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惠州市2016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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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6下半年惠州市招聘岗位信息总表16.10.13.doc
附件2: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doc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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