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博尔塔拉州精河县招聘2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001岗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第四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第四版)。
002岗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第四版)。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
参加笔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笔试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一律取消资格。
参加笔试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拟于2016年11月18 日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精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在精河县电子政务门户网公布,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服务大厅张贴。
笔试由县人社局、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汉语答题。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维吾尔族、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㈢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
3、面试语种:汉语
4、考生需在正式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候考。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㈣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1日--22日
2、资格审查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各专业准入资格证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服务大厅进行。
㈤特加分
笔试、面试成绩以外,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有特加分:
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质的增加10分,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增加20分。在上述加分的基础上,具有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加5分,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加10分,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加15分。(如执业证、职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