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来宾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896名】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从毕业证签发之日起顺延两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两年择业期”从2011年6月份算起。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来宾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委组织部:0772-4278960
来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2-4278510
来宾市:0772-4271588
监督电话:0772-4278513
附件:
2.《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xls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