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慈溪市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招98人】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直接审核报考者的相关原件。
(3)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时,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临床医学、急救医生、放射医生、超声医生(1)、(2)、麻醉医生(序号分别为04、18、24、25、26、27)等岗位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2倍时,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单位将在选择聘用单位环节时确定。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再报考。
(5)军队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出具的准予到地方就业证明并获得《就业协议书》再报考。
(6)已参加慈溪市公开招聘2017年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定向委培护理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和本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5月13日上午。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其中,报考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不参加笔试,直接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分中医学基础综合知识和医学基础综合知识2套试题,满分为100分。相关专业知识分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医学技术等11套试题,满分为100分(详见附件1)。
笔试后,按医学基础知识占30%、相关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按岗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取整数部分)划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按规定倍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3倍确定,3名以上的按2倍确定,6名以上的按1.5倍确定(四舍五入,按整数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考生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慈溪人才网上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原籍户口簿(无生源地要求的可不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中,已与市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凭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学生联)参加资格复审,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提供整套空白《就业协议书》。
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和上岗证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空缺的,或在进行面试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1、报考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人员采用现场答辩式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
2、报考“护理学”、“护士”(序号分别为09、33)岗位的,采用实践操作考试。
3、其它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