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卫计系统选聘常设岗位人员公告【招20人】
3.年龄要求
岗位“年龄”要求为40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6年4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其他年龄的,以此类推。
4.资格证书要求
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必须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
(四)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4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地点: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聘用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2017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复印件,验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岗位有要求的才须提供);
4.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5.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可自愿提供);
6.计划生育相关材料(可考察时提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