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属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招聘医疗岗公告【招70人】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6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7年6月1日之前、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5年6月2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4年6月2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6月2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四)属2015年、2016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五)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及报考咨询电话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2.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3.考生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招聘岗位表》及《2017年6月龙岗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附件4)等;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教育系统岗位:0755-89551913;
卫生计生系统岗位:0755-89551023;
政府系统其他岗位:0755-28905246;
党群系统岗位:0755-28909791。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龙岗区区属事业单位2017年6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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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龙岗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含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4个表).xls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s.doc
4.2017年6月龙岗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