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招20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人数:20名。
(三)工作职责:承担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以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人员不得报考。
(三)本科生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30周岁。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七)可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三、报名方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本次招聘的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网络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报名时间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并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6月28日9:00之后,登陆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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