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招20名】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sjcy.qyw.gov.cn)上公示5天。如公示无问题,即被聘用,与市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市检察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税前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等)如下:
类 别 |
硕士学位 |
学士学位 |
试用期人员工资标准(元/月) |
4600 |
4300 |
定级人员工资标准(元/月) |
5500 |
5100 |
聘用后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招聘工作由广州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281704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280083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6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