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检察机关选调检察人员公告【招2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和检察工作需要,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及所辖的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攸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国选调检察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与职位
1、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3名(综合文秘)。
2、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2名,检察官助理(侦查业务)2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综合文秘)。
3、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2名,检察官助理(侦查业务,1名。
4、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4名。
5、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2名,检察官助理(侦查业务)2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综合文秘)。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岗位满1年。
3、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自愿在所报考的检察院工作5年以上。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取得公务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 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在株洲人事考试网、株洲组工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7月30日(现场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地点: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13室),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文化路568号,邮编:412000。
网上报名邮箱:39472394@qq.com。
3、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3)检察官助理职位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A证;
(4)综合文秘岗位需提供所发稿件复印件;
(5)《株洲市检察机关选调检察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6)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
网上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限内,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通过资格初审后,请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将原件带齐,进行现场审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