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普洱市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四、初任培训
录用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务员初任培训的有关规定,将及时安排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纪律和相关事宜
(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顾全大局,充分体现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认真做好落选考生的解释疏导工作。
(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联系和互相沟通,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三)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整个过程必须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还应接受报考人员、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网络报名、组织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现场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中,各级组织和人社部门具体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面试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整个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为考生说情、给各类工作人员施加压力、干扰影响考录工作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将通报其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整个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弄虚作假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请人说情等违反纪律的考生,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处以禁考公务员的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过程中,除网络报名笔试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外(网络报名笔试费还可根据规定进行减免),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如考生遇到任何部门或单位收费,考生可要求收费部门或单位出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如果没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考生可拒绝交费,也可直接向物价部门举报,同时还可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反映。
(五)在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过程中,考生必须经常地、及时地登录官方网站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查看非官方网站的错误信息造成失误或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查询而导致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如下: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
普洱党建网:http://www.pedj.gov.cn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pers.gov.cn
特别提示: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整个过程,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不准举办、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培训班和面试培训班,不准销售、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培训机构或者个人举办的面试辅导班、班、高价班等均属于培训机构或个人行为。
公务员面试工作,组织、人社部门有一整套科学规范的面试方法体系。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可能操纵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务员面试工作,培训机构或者个人举办班、协议班等毫无根据。敬请广大家长或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关于2017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