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大姚县教育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招10人】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办发〔2013〕36号)要求,经县教育局研究报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原则;
(四)坚持在编制内和岗位结构比例内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岗位
2017年,大姚县教育局计划在全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事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0名。其中,财务管理中心3名,安全管理中心5名,成职教股1名,学生营养餐和资助管理中心1名。详见《大姚县教育局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2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报考财务管理中心岗位的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提示:因大姚县教育局机关事业股室中、高级教师岗位已满,按相关规定,被选调后,要实行高职低聘,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同意低聘下一级职务,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2.当年受处分或未满处限的;
3.当年内被问责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正在接受函询未做了结的;
6.其他法律、法规、制度、纪律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大姚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78-6222725)。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1)《大姚县教育局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上须粘贴个人照片;
(2)报名时,需交验《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经所在盖章的乡镇任教工作经历证明和近五年履职考核结果证明、近五年内获奖证书原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需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
(3)按要求所需提交的各种证件、材料必须在报名当天有效工作时间内提交,过时提交的一律不受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