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中教师招聘公告【招19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中共册亨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册机编办字〔2016〕10 号)文件精神,册亨县第一高级中作为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因教学工作需要,经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理事会研究决定,2017年公开招聘19名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机构
为了这次教师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和顺利推进,特成立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第一高级中学,具体负责处理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务。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学科计划及职位
具体职位和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一《2017年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师范类院校学历的毕业生。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一)。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包含2014年度的特岗教师);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4.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它情形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