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兴山县扶贫特岗村官选聘公告【招80人】
(三)流动政策
鼓励“扶贫特岗村官”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畅通“扶贫特岗村官”有序流动“五条出路”,即: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
1、“扶贫特岗村官”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可续聘;
2、“扶贫特岗村官”到村任职满2年后,特别的,在乡镇转制中心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通过定向招聘方式,择优聘用,享受相应中心“以钱养事”待遇。
3、“扶贫特岗村官”到村任职满1年后,特别的,经乡镇党委考核,可按程序和条件推荐任村“两委”干部,在任职时间达到报考相关规定期限后,享受村干部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
4、对有创业意愿的“扶贫特岗村官”,及时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鼓励“扶贫特岗村官”人员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支持聘用期满“扶贫特岗村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5、“扶贫特岗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按政策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到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在此次应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二)选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波、王建国、杨玲、李婷婷
联系电话:0717-2583125(县委组织部)
0717-2584512(县人社局)
现场报名地址:兴山县政府大楼(古夫镇永安路1号)县委组织部组织科1209办公室;兴山县人社局(古夫镇昭君路8号)413办公室。
本次选聘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兴山县“扶贫特岗村官”公开选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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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