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2人简章
四、考察
使用事业编制 (“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方式) 岗位,需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因报考人员缺考或其他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使用事业编制 (“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方式),岗位根据总成绩、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编外聘用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考生的体检由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卫生计生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经开区劳动人事局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开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使用事业编制(“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方式)岗位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经开区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经开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编外聘用岗位从面试成绩、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经开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体检费除外),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0771-4518838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计生局 0771-4517525
监督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审计局 0771-4518413
原标题:2017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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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