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恩施州第二次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21人】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报考岗位年龄限制。各岗位所设年龄统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比如“35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湖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专业参考目录下载地址:http://www.eszrsj.gov.cn/2017/0213/378122.shtml
3.岗位计划表中,“一本”即“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包含提前批一本),“二本”即“按第二批本科线录取”(包含提前批二本)。
4."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某项专业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7年10月20日止,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2)。
5.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17年10月20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0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记载为准。
7.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网上初审、现场复审、考核、聘用以及测试体检等需要验明身份的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导致被取消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9.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并关注本网站、县市人社局网站和招聘部门及单位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以免错失机会。
五、聘用及待遇。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一律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22869
网络支持电话:0718-8235687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223557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22005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31101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9886
附件:
原标题: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