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招聘公告【招10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是指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护士岗位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和《中等职业专业目录》(附件5)。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10名,其中医生岗位3名,护士岗位7名。
(三)报考条件
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4、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6日。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执业资格等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2017届应届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4日至16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民政局办公室(榕城区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民政局五楼),咨询电话:8214801。
监督电话:0663-8339612(市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0663-8220380(市人社局)。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揭阳市民政局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可先上网下载并填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双面打印),也可到现场领表填写,送至报名现场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学位证书(有者提供);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