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庆市彭水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39人简章
1.第一招聘站:重庆医药高等专科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8:30-10:30。
(2)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图书馆6楼。
2.第二招聘站: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8日8:30-10:30。
(2)地点: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行政楼318会议室。
3.第三招聘站:彭水县卫计委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8:30-12:00。
(2)地点: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县体育馆斜对面原国税局办公室)彭水县卫计委三楼组织人事科(311办公室)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并在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前认真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岗位一览表》和报名诚信承诺、相关说明等内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再按规定在《彭水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上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名相关信息,并由考生对《报名表》进行“双面打印”(不得改变原《报名表》格式)。
1.考生报名准备要求。考生应在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所需的其他资料、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证明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准备好。除《报名表》和证件原件外,考生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和资料原件依次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其内容主要包括:(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2)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复印件,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必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推荐表中需包括所在院校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原件);(3)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以及上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4)本人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原件;(5)有获奖的,可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为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还需在报名前提前准备好由所在及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考生应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上述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审核。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卫计委统一组织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考生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三)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最低比例须达到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的,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可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在各招聘站点现场报名的当天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卫计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相关知识》两科,每科分值均为100分。其中高校招聘站点笔试时间初定于现场报名当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现场另行通知;彭水县本部招聘站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11月22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7年7月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每一轮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于每一轮考试结束后当日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
面试开始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的,经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含实作)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礼仪等,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协议人员名单于每一轮招聘面试环节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
签约时间地点于每一轮招聘面试环节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按照该招聘点招聘名额数等额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照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如再出现并列,则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拟签约人员应按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和卫计委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并约定违约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处理。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同一招聘点对同一招聘岗位对应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相同时的优先选择顺序与体检确定顺序相同。
六、选择聘用单位
本次招聘涉及到2个及以上单位的,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个人档案中的平均成绩(必修课)高者先进行选岗。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