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2017年重庆市公开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工作简章》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组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与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指导下,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2017年重庆市公开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工作简章》要求,报名参加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经初审合格的人员。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20日 9:30-11:30, 14:00-17:3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县卫生计生委705办公室(秀山自治县乌杨街道学府大道行政事业大厦)。
(二)复审所需材料: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与报名时提交的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领取准考证: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同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
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9点30分,考试地点:县委党校办公楼二楼(中和街道东风路毛花井130号),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考核比例:面试考核人选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考核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特殊或紧缺岗位按1:1的比例执行,但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考生总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