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株洲市荷塘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40人简章
3.考试
考试分为答辩和上微型课两个环节。答辩和上微型课试题均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委托命题,区监察局全程监督。设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所有评委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委派。评委小组当场评分,去掉一个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答辩和上微型课成绩。
(1)答辩:答辩时量为2分钟,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上微型课:答辩完成后进入上微型课环节,时量为10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上微型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答辩成绩×20%+上微型课成绩×80%
答辩、上微型课、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各招聘岗位以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五)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末位上微型课、答辩成绩均并列情况,则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
(六) 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七) 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八) 公示与聘用
(1)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区教育局根据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相应。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出现不选或选后弃权,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新招聘教师统一。由用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举报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监察局0731-28428360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
本方案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2018年株洲市荷塘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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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荷塘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职数.xls
2018年株洲市荷塘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18年株洲市荷塘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见面会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docx
株洲市荷塘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