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3、安排住房相关事宜
①对于引进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安排住房的建筑面积为130或170平方米左右(具体根据房源情况确定),实际住房面积超出送面积部分按校内超面积价格购买。
②在如安排住房需要装修或暂无法提供合适房源,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过渡住房。
4、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正高)或副教授(副高)、相关专业博士后出站人员享受送住房面积在原定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
5、如拟聘博士学历毕业专业与计划需求专业名称不一致,享受待遇降一档次执行。
6、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引进的,安家费按两人中个人就高发放,不重复计发,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科研启动费可分别计发,科研启动费发放根据有关政策执行;所有引进人才安家费为税前收入,一次性发放,经主管部门批复予以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后发放。安家费发放、住房办证等相关税费由本人承担。
7、属重点发展专业或科研业绩成果突出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适当引进待遇,特需岗位可按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兑现待遇。
8、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属于黄山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等,可根据《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享受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
(六)硕士副高人员(紧缺专业)
1、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送面积为70平方米),在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2、安家费2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4、参照《黄山学院学术骨干选拔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评定享受学术骨干津贴。
(七)硕士毕业生
部分紧缺专业硕士纳内聘用,具体见《黄山学院2018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以一类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一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参照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根据有关政策,为人事代理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视房源情况安排住房,房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我校2018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正待审批,为人才引进工作效率,将我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与人才引进计划予以先行公布,主管部门审批后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二)工作调动人员考核及聘用参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补充通知》(皖人社秘〔2014〕3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371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三)其它未尽事项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黄山学院人事处
邮编:245041
人才招聘电话:0559-2546556(曹盈、程莉萍)
纪委监督电话:0559-2546599
招聘网址:http://rsc.hsu.edu.cn
应聘邮箱: hsursc@126.com
七、本实施方案由黄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黄山学院2018年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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