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泉州市洛江区招聘公立合同制教师公告【招107人】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8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
此外,2018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6. 201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委托考试)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根据闽教师〔2017〕104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报考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经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还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洛江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qzljjy.com/)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通知栏”公布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一)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包括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下同)即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合格线为55分,下同),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聘用。
4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成绩。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的相关公告、说明。
(二)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区教育局将组织补充招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若符合岗位条件可报名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的录用办法与第一轮招聘一致。
六、资格复审
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总成绩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考生笔试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考生笔试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若再出现相同者,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选:①高等院校毕业生;②烈士子女;③退伍军人;④若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区教育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现场资格复审时候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公办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通知栏”上发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