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泉州市洛江区招聘公立合同制教师公告【招107人】
(二)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档案调转(由洛江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与查阅、计生和综治情况调查,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核具体事宜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通知栏”上发布。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核合格者, 经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洛江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通知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合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实行公立合同制教师管理(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同一职位拟聘用的考生从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
合同制教师的相关待遇、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等参照《泉州市洛江区公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泉洛教人〔2016〕33号)、《关于印发〈洛江区公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泉洛教人〔2018〕2号)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审查、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通知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邀请洛江区教育系统纪委全程进行监督。
(四)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2633310
原标题:2018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合同制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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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合同制教师岗位情况表.docx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