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柳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55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要严格实行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等,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公布。
(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主管部门审核。
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或者县级人民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面试、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聘用通知下达后,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各县(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要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
(三)应聘人员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后,除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外,不得再参加2018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做诚信记录备案。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经过第一阶段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需要补充招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补充招聘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于8月7日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取得笔试成绩(不含笔试中有缺考或违纪情况)且尚未被确认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免笔试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只能报考免笔试岗位。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同一时间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除具备本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7日。
2.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9:00—8月10日17:30。
3.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9日9:00—8月10日24:00。
4.改报: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招聘单位应当在8月13日9:00前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应聘人员改报时间:2018年8月13日9:00—16:30。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3日9:00—17:30。
上述时间要求如果发生变动的,请以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补充招聘流程。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参照本简章第四、五、六、七条执行。
(四)其他事宜。如果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教师的岗位,柳州市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县(区、新区)根据情况自行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