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
400-900-8885

2018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招103人】

为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推进北仑教育发展,根据北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共计103名。其中中小学语文40名,中小学数学25名,其他学科(含校长)38名。

二、招聘时间、地点

2018年5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doc/bmjd/jyj/index.shtml。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以下招聘对象中1—3类,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第4类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同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高中可用于义务段,初中可用于小学。)

(二)招聘对象

要符合下列四种类型之一:

1.全国范围的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全国范围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市或市学科骨干等。

(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优骨干、教坛新秀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县(市、区)、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或县(市、区)教坛新秀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获得者等。

(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浙江省范围内其它事业编制教师,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具有浙江省范围内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教师。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国范围的普通高等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亦可),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留学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3)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时所学专业报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相关待遇

非浙江省授予称号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以及非宁波市(或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授予称号的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地级市市、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县(市、区)、县(市、区)、县(市、区)学科骨干,须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后,按认定等级享受待遇。具体根据北仑区相关政策执行。

1.安家经费:正教授级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70—100万元,地级市市(市专业首席教师)或市名校长享受一次性安家费40—60万元,地级市学科骨干(市“双师型”)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0—30万元。

引进人才在北仑购房的,凭本人在北仑的购房合同(期房)或房产证件或不动产权证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未在北仑购房的分三年发放,每年发放总额度40%、30%、30%。

2.区年度专项科研津贴:每年经考核合格,正教授级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12万元;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市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4万元;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市“双师型”)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2万元;县(市、区)名教师(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0.6万元,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双师型”)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0.3万元。

五、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8年6月2日——6月6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https://nbbledu.wjx.cn/jq/19200961.aspx,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不完整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并上传《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应聘表》。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初定在2018年6月13日公布通过初审名单、现场审核材料要求及面试等有关事项。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doc/bmjd/jyj/index.shtml。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现场审核: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主要的荣誉及获奖证书,能够证明事业编制教师身份的材料(如聘用合同或事业社明或新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不同种类考生提供不同材料,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此公告发布日为截止时间。

(2)递交《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应聘表》(见附件),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3)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初定2018年6月15日在北仑区教育三中心。

(三)考试

1.时间,初定2018年6月15日;地点,初定北仑区教育三中心。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