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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北川县医疗卫生招聘公告【招28人】

五、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50%。

(一)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医技药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为《护理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报考者在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通知书和身份原件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笔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考核招聘同类别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4.加分。

(1)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8年12月24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川人社函发〔2018〕318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非年度考核。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在笔试折合前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2)少数民族加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我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8年12月27日—28日(9:00—11:30、14: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县人社局202办公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进行审查:

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在北川政务网公示。

5.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在北川政务网进行公示。

(二)面试(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有关事项在北川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构成竞争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构成竞争的岗位由现场考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体检。

2.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北川政务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及补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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