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南安市公立招聘教师公告【招378人】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或岗位技能考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90%、现场问答占10%),考官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考生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查需参照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请考生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页中“招考招聘”栏的相关通知。
特别说明: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线(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合格线为55分,下同),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聘用。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3日前公布。
六、资格复审
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小学语文学科分成三个招聘岗位,其中中学岗位在面试前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在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综合成绩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如未能提供证书原件,须先提供相关证明,但最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七、补录聘事宜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空缺的将不再分成三个招聘岗位,将面向该学科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市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小学、幼儿园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开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中学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八、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资格复审、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采取查阅毕业生档案、学历学位、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政审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页中“招考招聘”栏(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先由第一轮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其中岗位代码02、03、04小学语文教师的拟聘用人选合并选岗),再由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选岗后的任教学段及校区应服从用人安排)。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选岗后经南安市人社局核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教师需在自主选择的任教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任教满六年后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纳入校际交流范围。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小学语文分别按三个招聘岗位的空缺人数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考生在2019年8月11日及以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或进入考核、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南安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参加自主选择任教后未经同意不按期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
(二)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加分人员名单(加分情况)、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补录聘等工作具体事宜及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页中“招考招聘”栏(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被录聘小学科学岗位的教师,职称评聘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报考平台的“考生问答信息”栏目进行留言咨询或发电子邮件至邮箱najszp@163.com或拨打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95-86367819(工作日上班时间)。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南安市公立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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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南安市公立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doc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201903/t20190311_1435724.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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