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师范学院引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公告【招103人】
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引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103名。
本次引聘常年接受报名,原则上每月上旬组织集中考核并办理入职手续。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人数)更新信息。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引聘基本条件及年龄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
1.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作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个别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人才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其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具体延长时间由确认,一般不得超过1年;岗位要求的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3.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本科且本硕阶段学历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其中本科阶段不含专升本、硕士阶段不含在职硕士。具有海外工作学习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材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或信函报名方式参加报名。如需咨询应聘相关事宜,可与前文“招聘岗位及要求”中各岗位咨询联系人联系。
1.现场报名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南益行政楼901室 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95-22906239 15906034668 联系人:林老师
2.信函报名
信函报名:应聘者按照报名要求将材料配送或快递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林老师”(邮编362000;联系电话:0595-22906239 15906034668)。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现场报名为以上时间内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信函报名的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引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1份;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直接贴于表中相应位置(电子照片直接彩色打印)。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硕博各阶段)、本硕博各阶段课程成绩表(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所取得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初次就业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可延缓提交。
注:以上材料可先提供复印件,原件待考核时验证。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程序
考核设二级学院考核和考核两个环节,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1.二级学院考核: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组织,主要形式包括个人述职、学术答询、开展学术讲座、参加学院教研活动、午餐会等;
2.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以审核性考核、试讲(10-1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等综合考评为主要形式;
3.考核过程:一般为2天,第1天上午报到,下午参加二级学院考核;第2天参加考核。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员第3天参加由统一组织的体检。
注:来校参加考核的考生由负责安排在校内招待所或周边宾馆住宿,用由支付。待正式入职后,按规定报销来校面试往返交通费。
(二)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学院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
(三)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其中二级学院考核占比40%;考核占比60%。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待正式入职后予以报支。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尤其是意识形态、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动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