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师范学院引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公告【招103人】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开引聘聘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聘期5年(含试用期)。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有关规定,须支付违约金(每年1万元),聘期按实际月份计算,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如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详见附件二),与签订《引进人才工作协议书》,享受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以及过渡房或租房补贴等,服务期至少8年(含试用期)。对未满服务期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有关规定,须退回所给付的全部优惠待遇,且支付未满服务年限违约金每年1万,服务期按实际月份计算,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另外,将协助引进人才申报各类省、市人才项目,如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25-200万元安家补助;又如入选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可享受10-200万元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
链接:福建省、泉州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详见http://www.qzgccrc.com/)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919635,22906239。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师范学院公开引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泉州师范学院2019年引聘博士研究生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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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
2019年4月16日
来源:http://www.qztc.edu.cn/2019/0416/c2226a233230/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