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职位表
考察由各用人部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具体计划和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七、其他
本次考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一旦发现有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以及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的违规行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查处,维护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度。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关于2013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3〕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咨询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
2、考录政策咨询电话: 0532-85912079、15698110178、12333
3、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95
4、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15698110179
5、政务微博:公务员招考(http://t.qingdaonews.com/公务员招考)
附件:
1. 201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xls
2. 201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xls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3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