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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1人)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叙州区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资源中心等9个事业单位面向四川省公开考试选调(以下简称“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和岗位

本次考调名额共11名,具体考调单位及岗位详见《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四川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岗位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服务未满五周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五周年。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627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7室)。

3.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如实填写《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加盖鲜章的《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由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加盖鲜章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聘用文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及岗位代码)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盖鲜章原件。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各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不再进入下一考调环节,且责任自负。

4.缴费确认: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

(二)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考调名额与考调岗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由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地址: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取消调减公告,确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同意,可降低至1:2。取消岗位不调剂,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退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按岗位分别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2室)。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当日,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加试科目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50%+《写作》×50%。笔试总成绩加总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无加试科目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地址: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此次考试选调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考试选调岗位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单。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层次(国民教育学历)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学历层次仍相同的,以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时间长者进入体检程序;以上条件均相同的,则加试后按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各考察小组如实提交考察报告。

(八)递补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同一名额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人社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事项,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十)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考调人员在叙州区最低服务年限按《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管理办法》(〔2022〕—46号)执行。今后如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区纪委派驻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纪检监察组(0831-6205177)举报。

五、其他

(一)本次考调的公告、报名事项、成绩公布、公示及考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事项等信息发布,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地址: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调动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解释;各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商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1-7822849。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8月28日

原标题: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f1f0a433-2c99-4075-af5f-1eb0637622bf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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