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四川资阳市乐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资阳市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24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乐至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居住所在地为乐至县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或台湾居民。
二、认定资格证种类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联系方式见后。)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根据《退役军人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操作办法请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告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未依照公告的要求进行体检者视为未参加体检)。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9:00-10月14日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二)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市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申请人报名结束后,需等待网站跳转至中国教师资格网确认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四)体检
申请者自行下载《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在9月15日至10月14日期间在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请确认体检机构是否符合认定要求)。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标准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并上传系统。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作出“XX(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体检合格”或“XX(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体检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XX(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体检合格”、“XX(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体检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等在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报告(用PDF文件格式)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制体检报告由本人保存。
体检注意事项:①明确告知医院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②女同志避开月经期。③体检前一晚清淡饮食,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饮,穿便装。
(五)上传材料
为避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反复修改或补充,请申请人看清以下要求再上传,所有材料应端正、规范、整齐、清晰,如有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歪斜扭曲等情况均不符合要求。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2.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家庭户口本上传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需扫描在同一页面。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个人信息(首页)和现居住信息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驻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
在乐至县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学历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交学历及学籍证明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测试机构证明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及医院符合二级乙等以上要求的证明。
(六)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不再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认定机构将在10月15日-10月17日期间初审申请人提交的认定材料并对不合格的材料进行留言,申请人应于10月18-10月20日期间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我局将在10月21日-10月22日对申请人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格的材料进行留言,申请人应于10月23日-10月24日期间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并根据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留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
对于两次提交材料均不合格或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错过材料修改时间的我局将不予认定,且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七)认定审批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给予申请人认定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
(八)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领取方式:
1.配送领取(费用自理)。申请人在网报时务必详细准确填写收件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配送失败或证书遗失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2.现场领取。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214办公室领取(需请人代领的,代领人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委托书进行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请务必加入乐至县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QQ群38542324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请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网报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熟悉系统填报步骤。
(三)请申请人按所报名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及时关注认定状态,错过申报时间、材料修改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咨询电话: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028-23322330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028-260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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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乐至县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j.ziyang.gov.cn/show_news/4342.asp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