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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内蒙古通辽开鲁县教体系统招聘206人公告

为做好开鲁县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开鲁县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现将开鲁县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206人,其中中小学教师155人、幼儿园教师51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开鲁县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表》(简称《计划岗位表》,下同)。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3)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8日(不含)至2007年5月8日(含)出生;

2.报考学历、专业要求以《计划岗位表》为准;

3.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计划岗位表》;

4.普通话等级要求:要求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5.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5月8日(不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5年5月8日(不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6.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计划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5月8日(不含)之前。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不含)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zpks.gprcw.com/nindex/?ecode=klxgkzp)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9:00-5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5月8日9:00-5月10日17:00

第一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5月11日15:00-17: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4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5日17:00

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5月16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费退还本人。

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网站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进入资格初审阶段。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5.《计划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定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6.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集中资格审核。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8.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应重新缴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9.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通过线上进行缴费。考试收费120元(报名费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缴费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未参加笔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10.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以上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经审核确认后将原路退还给应聘人员,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岗位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将于笔试工作结束后自动退回。缴费的应聘人员请妥善保存此次缴费订单号。

11.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书;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中的普通话成绩查询页;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6)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学院)专业设置的相关证明材料;

(7)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城乡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本人为享受最低生活证明或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8)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笔试

1.应聘人员交费后,须于2025年5月22日00:00至24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所报岗位学科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所报岗位学科知识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信息技术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70分。

3.试卷种类及要求

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笔试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5.政策加分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7.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专班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计划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应聘人员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英语、日语授课岗位除外)。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四舍五入)。

各岗位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患有不符合教育教学需求的疾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两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人社部门备案。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表》中要求有服务期限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计划岗位表》中要求有服务期限的岗位,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四)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75-6212441

附件:开鲁县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表.xls

开鲁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原标题:开鲁县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ailu.gov.cn/xwzx/tzgggs/202504/t20250427_94169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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