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浙江湖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9人】
七、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hzlss.gov.cn)、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发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175933。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政策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0572-2175933。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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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