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125人)
根据2025年度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7号)要求,现将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济宁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由任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符合市体育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济体人字〔2021〕1号)要求的济宁市任城区户籍且获得山东省第23届或24届或25届运动会的退役运动员,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运动指导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统一报名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汇总表中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报名后,不再退费。缴费人员请于2025年5月21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运动指导岗位的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直接面试。如出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缴费后,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进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任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进入面试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4月23日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7)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8)报考运动指导岗位的,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山东省第23届或24届或25届运动会、竞赛成绩证书和户口簿。
(9)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其他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5年4月23日以前取得。
(10)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11)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人员统一参加2025年度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全市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招聘工作面试专家小组主评委的评分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加试,并以加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等额组织开展,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进行准入查询。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7号),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报考岗位有选岗要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顺序选岗。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附件1: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21日
原标题: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rencheng.gov.cn/art/2025/4/21/art_62229_2812405.html?xxgkhide=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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